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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藝性能與要求
鍛造合金具有良好的熱加工工藝塑性,變形性能良好。鍛造加熱溫度1170~1190C ,終鍛溫度不低于900C,-次加熱的變形量為50%。
軋制板材荒軋溫度1100~1140C,精軋溫度1050~1100C ,終軋溫度不低于850C。經電渣或真空自耗重熔的合金軋制時,精軋溫度應稍低于電弧爐熔煉的合金。熱軋終軋道次變形量應不低于13% ,薄板冷軋變形量30% ~55%。
沖壓性能
供應狀態薄板具有良好的沖壓性能,一般工作系數為極限系數的80%~90%。供應狀態81.5mm薄板反復彎曲至斷裂次數為20~29次;杯突試驗深度為10.7~12.0mm。88.5mm熱軋中板經深沖后應立即(不得超過12h)進行中間固溶處理,以消除應力。
在空氣介質中經100h試驗后的氧化速率見表2-4。合金在高溫下長期工作時,有產生沿晶界氧化的傾向。在900~1100C暴露100h后的沿晶氧化深度見表2 5。
力學性能
技術標準規定的力學性能見表3-1。
零件熱處理工藝
零件的中間固溶熱處理溫度為1050C,空冷;燃燒室零件的最終熱處理溫度為1080C,空冷。要求持久性能較高的零件,固溶溫度可提高至1170C。零件在固溶熱處理時的保溫時間可根據厚度選擇5~20min。